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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温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法调研
时间:2017-10-17 15:48:00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11日至1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毅率省人大执法调研组来温专题调研《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组成员包括省民宗委副主任钟昌明、省人大外事委副主任何新国等。温州市委常委陈强、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金传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金国平,市民宗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魏君定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委常委陈强关于《温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泰顺县司前畲族镇、竹里畲族乡和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实地调研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温州市是浙江省少数民族工作的重点市之一,有畲族、回族等52个少数民族,有7个民族乡镇、113个民族村。自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落实民族地区结对帮扶机制,力促解困增收;优化城市民族工作服务与管理,促进团结和人心凝聚;注重特色村寨建设和文化传承,助力文旅融合发展。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40元,比上年增长17.1%。

王毅对温州市贯彻落实《条例》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王毅强调,省里修改《条例》的核心要义是为了各族群众同步小康目标,贯彻《条例》解决的突出问题是“村强民富”问题,要实现的目标是民族团结进步。政策上要倾斜,帮扶上要优先,工作上要精准。他希望温州认真研究民族经济特色发展的新路径,扎实做好民族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推动少数民族村加快发展和村民持续增收,让少数民族群体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