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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管理小组申请的要求举办伊斯兰教开斋节会礼活动的行政许可
时间:2017-06-13 15:40:19 来源: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管理小组: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要求举办伊斯兰教开斋节会礼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许可期限:■2017626

          □无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