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管理小组: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要求举办伊斯兰教开斋节会礼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许可期限:■2017年6月26日
□无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