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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召开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时间:2018-02-06 15:09:16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月2日,洞头区召开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刘素婷、温州市民族团结促进会会长兰玉景以及市民宗局业务处室有关人员应邀出席会议。

继我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正式更名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后,洞头区率各县(市、区)之先,换届并更名产生了洞头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功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同时首次吸收了部分汉族代表并扩充进理事队伍,新当选的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陈素娟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不仅是洞头所有民族同胞温暖之家,更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今后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团体职能,发挥团体作用,为洞头民族事业贡献力量。

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兰玉景对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增强新形势下促进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路和举措谋划好,引领全区各族人民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二是充分发挥联谊组织联谊团结的职能,强化桥梁和纽带作用。广交朋友,充分体现“纳百川归海,汇众志成城” 的包容性。借助各促进会代表的威望,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三是加强促进会自身建设,增强社团组织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形式多样的理事活动,尽可能多地为少数民族办实事,为推动洞头经济转型升级、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