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宗准许字〔2018〕第8号 平阳县佛教协会: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要求筹备设立平阳县山门镇梅丰正觉寺(其他固定处所)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自2018年2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 □无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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