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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民宗局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时间:2018-07-19 17:24:56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以来,鹿城区民宗局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普及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努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与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及时更新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除《宗教事务条例》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专业法学习外,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专业发学习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

二、努力建设普法阵地。区民宗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在民族示范单位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政策解读。近年来,鹿城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宗教活动场所实现了常态化,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知识100问》阅读本,在联合广场多次开展民族政策法律宣传活动,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纷纷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法制宣传栏,根据形势和工作要求,主动向信众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以现场咨询活动、培训班、资料宣传、知识竞赛、制作宣传展板等为载体,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众中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

三、拓宽专业法普及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各级民宗干部特别是街镇统战干部、民宗干部,民宗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众骨干、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坚持每年举办一次民宗干部培训班,对全区民宗干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宗教事务条例》的配套法规等培训辅导;积极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送法进场所”活动,在宗教场所举办学法普法讲座;各宗教团体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举办学习会,全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