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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许可(跨县(市、区))服务指南
时间:2018-08-17 16:26:41 来源: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举行跨县(市、区)的非通常宗教活动

适用对象法人  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举办跨县(市区)、设区的市等非通常宗教活动,应当报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中,跨县(市区)的,应当报经设区的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跨设区的市的,应当报经省宗教事务部门。

四、受理机构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决定机构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习惯;

(二)确有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具体的活动方案,包括发生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材料出具单位

备注

申请表 (载明:活动名称、 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责任人、主持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活动目的理由概述)

原件

A4,一份

必要

申报单位

自行提供


活动方案

原件

A4纸,一份

必要

申报单位

自行提供


安全预案

原件

A4纸,一份

必要

申报单位

自行提供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邮寄申请  

涉及佛道教联系电话:0577-88211978

涉及天主教联系电话:0577-88215567

涉及基督教联系电话:0577-88215590

涉及伊斯兰教联系电话:0577-88225807

办公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市行政中心15号楼15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12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全面提供相关材料;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核查;

(三)对民宗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涉及佛道教审批咨询:0577-88211978

涉及天主教审批咨询:0577-88215567

涉及基督教审批咨询:0577-88215590

涉及伊斯兰教审批咨询:0577-88225807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22678012345投诉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市行政中心15号楼15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88218876

网上查询:http://mzzj.wenzhou.gov.cn/col/col1208486/index.html。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完成整个流程,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申请

 


附录1 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许可(跨县(、区))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一、举办不跨县(市、区)的非通常宗教活动,如何申请?

举办不跨县(市、区)的非通常宗教活动,向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活动举办前多少天提出申请?

主办方应在拟举行活动日的三十日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