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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结合城中村改造,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拆整提升新路径
时间:2019-10-14 14:27:18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乐清市围绕“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工作目标,结合城中村改造的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拆整提升新路径,有效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涉及城中村区域内原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筑从30处减少到10处,建筑面积从32361平方米缩减到12000平方米,期间无一例群体性事件,无一例越级访,实现了宗教建筑“和谐”拆迁、“和谐”整合。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

乐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涉宗教特殊建筑拆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重点难点工作,并把石马、南草垟片及南岸村整村改造作为重要突破口,为改善全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低、小、散、乱”现状不断积累成功经验。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制定了“三个一些”总体思路,即集中安置后宗教建筑与原来相比规模小一些、高度降一些、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一些,进一步淡化宗教色彩。期间林亦俊书记、方晖市长、胡成剑主任等市领导更是经常性带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乐成、城东、城南等街道所有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驻村干部以及职能站所负责人全体上阵,民宗部门派出两名班子成员和两名机关干部全程指导和协助,全力推进宗教特殊建筑拆改工作。同时,还把党支部建在拆迁现场,促使城中村一线党支部和农村党支部同心同德推进工作,并充分发挥村双委成员、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挨户上门做工作,分析利弊,讲清政策。

二、科学规划,分类安置

由于历史原因,各城中村几乎都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特别是小庵小庙数量多,分布散,我市在方案制定中体现科学统筹规划宗教建筑合并安置工作,按照其所属宗教和用途,分为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教堂等三类,按类进行合并安置。原则单类性质每处场所安置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000㎡。建筑面积补偿标准按照占地或建筑面积的四分之一安置,剩余面积货币化安置;对于能接受货币化安置的一律实行货币化,并适当给予照顾,对于占地100平方米以下宗教建筑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对非法场所坚决取缔,不予安置。目前城南街道石马、南草垟片所有特殊建筑统一安置在石马河以南,印山以北区块,采取东西走向、沿山设计的原则,原则上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安置在东面区块,教堂安置在西面区块。并严格遵守控规要求,使其与周边城市建筑风格保持和谐统一,做到外部建筑一体化,内部功能宗教化,将城市管理短板变成城市建筑靓点。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

由于宗教建筑有别于其他建筑,涉及大量信教群众,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因教而异、因人而异,注意工作策略和方法,防止简单粗暴。积极发动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场所负责人及骨干信徒的思想引导工作,使其深刻理解城中村拆迁、大建大美和宗教活动场所整合提升的重要意义。同时,灵活运用城市拆迁相关规定,既避免了宗教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又充分考虑了拆迁过程中的诸多细节,尊重本地宗教习俗和仪轨,做深做实信教群众工作,特别做好不同信仰群众之间的和睦工作。流程实行谈判—签约—宗教仪式—临时安置—长期安置的成熟运作模式。拆迁过程中坚决守牢底线,做到了绝对不出现信徒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不出现非法宗教组织策动信徒非法集聚对抗;不出现重大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不引发社会热点。

下一步,乐清市将有效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宗教特殊建筑整合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促进全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布局更加规范、有序、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