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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正泰集团及2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19-10-08 14:01:21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民宗局民族处处长兰海波、苍南县凤阳畲族乡鹤山村主任兰颜月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和鹤山村主任兰颜月赴京接受表彰,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并参加国庆观摩活动。

2005年以来,温州市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12名个人被授予模范个人。连日来,我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纷纷表示要以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努力工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出台系列推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突出做好产业富民、文化传承、民族团结三篇文章,加快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构建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民族工作新路子。2017年,实现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首超当地农村居民目标,目前我市已有5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和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来温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温州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