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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状元街道大岙基督教堂(固定处所)申请龙湾区状元街道大岙基督教堂(固定处所)迁扩建的行政许可
时间:2020-01-13 10:12:35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龙湾区状元街道大岙基督教堂(固定处所):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龙湾区状元街道大岙基督教堂(固定处所)迁扩建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该教堂新址位于龙湾区状元片三郎桥A-24a地块,迁建后新建教堂总用地面积控制在1275平方米以内,新建教堂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385平方米以内,地上建筑面积控制在1281平方米以内,限高24米。建筑物应中国化风格,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请严格按法定程序到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新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许可期限:■自2019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无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如对本行政决定不服,请于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