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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北白象镇前潘教堂(固定处所)申请延续前潘教堂迁扩建的行政许可
时间:2020-06-02 17:42:43 来源: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乐清市北白象镇前潘教堂(固定处所):

你(单位)2020年5月26日申请延续前潘教堂迁扩建的行政许可事项期限(许可决定书编号:温民宗准许字〔2015〕第16号,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于2017年6月19日(温民宗准许延字〔2017〕第2号)延续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

许可期限:■2020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日

如有效期届满需再延续,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