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0/2021-00002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文号〔202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出台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2. 《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6〕37号)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次清理失效文件2件,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因省民宗委已于2019年底予以重新修订,故我市相关工作执行以省民宗委相关文件为准,此类文件相应废止。
三、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人: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胡向兰,8821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