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90/2024-000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4-04-22 10:46:15  来源: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4年4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徐建敏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徐祥钦和市民宗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雷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徐祥钦主持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徐建敏在反馈时指出,近五年特别是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以来,市民宗局党组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在助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在全省民宗系统条线考核中排名靠前,相关工作得到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市民宗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要求不够到位,落实宗教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还不够到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主责主业还有差距,民族工作重视不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精文简会不够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责监督不够全面;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干部工作基础不扎实;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徐建敏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动民宗事业新发展。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有效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全面纠治“四风”等问题。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党务工作水平。要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陈雷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张振丰提出的四点意见:一要突出问题反馈的严肃性。反馈问题要一针见血、指出要害,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严的基调立起来,督促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要突出整改推进的坚决性。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严格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要求一抓到底,抓好整改。三要突出建章立制的长效性。对反复查改、反复出现的“老问题”,要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同点再生。四要突出结果运用的有效性。坚持“四个融入”,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并就贯彻落实好市委张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更强烈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二是真抓实改、标本兼治,以更严实的整改举措抓好整改。坚持由表及里,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点带面,强化系统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长效整改。三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抓好整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做深做实整改监督。

徐祥钦表示,此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我们一定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并将深挖本源,抓好整改。一是认真深刻正视问题。从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头脑,坚持客观全面,从自身看问题、从主观找原因、从根源挖病灶,通过彻底整改,做到去病治乱、轻装上阵。二是全面落实担当作为。党组将主动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将严格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压实政治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巡察整改“一岗双责”。三是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围绕“四张清单”制订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力争以实际行动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王瑞标、巡察专员刘晓君及巡察组、巡察办有关同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正治,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近五年退休、调离的原班子成员,其他县级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