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0/2023-0002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湖岭镇大岭垟基督教堂(固定处所)申请要求改建瑞安市湖岭镇大岭垟基督教堂(固定处所)的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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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湖岭镇大岭垟基督教堂(固定处所):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要求改建瑞安市湖岭镇大岭垟基督教堂(固定处所)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该教堂于原址上改建,改建后新教堂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1035.7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1.75平方米以内,限高10米。严格按法定程序到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新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许可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8年5月16日 □无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如对本行政决定不服,请于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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