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0/2024-0002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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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9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民宗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宗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点中要害、中肯深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巡察整改要求。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根据分工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进行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深处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民宗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谋划、组织推进、督促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市民宗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先后6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期间,市民宗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整改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全局形成巡察整改工作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局面。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重视成果运用,抓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我市民宗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4个,制定整改措施87条,已整改完成措施87条,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3人,追缴资金47183元,制定制度8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从巡察组进驻以来,召开党组会14次,落实“第一议题”9次,自4月10日反馈问题以来,召开的局党组会全部落实“第一议题”。针对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规范不够到位问题,新起草下发《中共温州市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温民宗党〔2024〕13号),在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第一项上即予以明确,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指定专人负责梳理习近平最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将该项要求纳入局党组议事规则。 (二)强化理论学习和素养提升。4月11日,党组印发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学习,局党组于5月8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5月11日上午召集各地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九个必须”进行重温和阐述。局党组每位成员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第一议题的落实谈认识、谈不足,并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 (三)加大宗教中国化推进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县两级民宗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7月1日召开宗教中国化推进会,全面部署宗教中国化场所创建和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工作。结合日常宗教工作,对宗教场所数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进行核查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措施。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风险隐患整治。已健全完善《温州市民宗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化解制度》,并将民宗领域风险排查同步纳入全市统战领域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已将全市民宗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结果汇总形成《全市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均已明确责任属地、责任领导、牵头督导处室等。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培育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重点培育单位12个、培育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22个,全市成立“石榴红”宣讲团34个,常态化开展“之江同心·石榴红 民族团结共成长”等系列宣传教育“七进”活动580余场,分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党日活动1852次,全市52773名党员参加。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教学点2处。发挥市委党校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示范带动作用,申报2024年浙江省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10个。推荐文成、苍南参评首批10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市、区),并通过省第四观检组检查验收。 (三)加强宗教基层治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宗教基层治理工作意见》等。在市县层面创新建立宗教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制定温州市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方案,分层分批推进干部培训。成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作提示(征求意见稿)。将《管理办法》纳入法律法规进场所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办法》宣讲29场次。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排查、数智监管等途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部问题都已整改到位。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发《温州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措施》,结合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最新要求,细化形成15条“五防”举措;5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已登记和未登记场所清查,并将最新信息录入省系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登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提示单》,部署各地加强未登记场所管理督促指导,持续跟踪场所动态变化情况,并对基层巡查纳入和巡查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督查组,联合消防、综合执法、应急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督查,今年以来已督查85点位发现问题161个。根据省民宗委部署要求,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抓好宗教场所示范创建工作。目前,根据省民宗委工作步骤和示范创建要求,扎实推进场所示范创建工作。各地分教别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涉安全生产和消防宣讲149次;5月31日开展温州市第三届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技能大比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关于“履行民族宗教工作主责主业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促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一是助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4月26日在永嘉组织召开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先行暨年度民族工作谋划推进会,会上专门对贯彻落实《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进行强调,助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2023年,我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5元,同比增长10.5%;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民族村54个,占比48.6%,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确定的超40%目标。二是增强民族工作力量。6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民族工作职能处室人员力量配备进行专题研究。6月18-21日,在温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举办2024年温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干部培训班,45名来自全市12个县(市、区)民宗部门、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街道和社区干部代表,以及部分民族村干部参加培训。三是制定“三交”年度计划,深化“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于7月23日在洞头举办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暨温州·拜城民族团结进步先锋训练营活动;深化“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于8月28日-29日在龙港市举办2024浙江省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暨温州龙港市推动各族群众创业就业启动仪式活动;深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4月11日在泰顺县成功举办温州市第十三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文化活动,福建、西藏42人参加活动,与泰顺县签署“青少年交流计划”跨区域合作协议,5月29日至30日在文成成功举办2024省民族乡村深化“千万工程”暨话共富促共融恳谈活动,福建、新疆41人参加活动,与文成县签署“三项计划”跨区域合作等协议。7月2日至5日在乐清市举办温州市第十五届“手拉手·爱我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学生夏令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已开展“三交活动”986场次。四是开展民族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每年联合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对各县(市、区)民族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同时,在2024年市民族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温财行{2024}3号)上明确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集中力量用于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方面项目,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防止“撒胡椒面”。 五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2024年1月瓯海区瞿溪街道民族团结服务站获评全国第十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现我市创建工作四年来“零”的突破;同时,年初获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22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二)抓好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突破。一是推进基督教从严治教。精心指导市基督教两会修订《温州市基督教两会“从严治教”实施方案(2023-2027)》,并下发全市基督教领域执行,主要是开展“七抓七讲”(抓学习讲政治、抓管理讲法治、抓制度讲落实、抓基层讲服务、抓人才讲素质、抓讲台讲爱心、抓短板讲自省)和“1+4+N”(一个基督教中国化规划纲要;四个工作平台:神学培训、释经讲道、神学研究、公益慈善;N 个基督教中国化实践基地)工作模式,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二是开展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于4月22日、24日发文《关于在全市开展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温民宗发〔2024〕25号)《关于组织开展露天宗教造像和文明敬香“回头看”的通知》(温民宗发〔2024〕27号)。各地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排查,发现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42个,其中活动场所营利化问题1个、假借佛道教名义问题3个、乱放生问题2个、财务未上线规范做账33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问题3个;文明敬香、禁燃大蜡烛17处,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大型露天宗教造像2018年均已完成整改,中央、省均已验收通过,无反弹。我局将继续加大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整治和露天宗教造像和文明敬香“回头看”力度,依法加强对佛道教事务的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借教敛财现象,还原佛道教清静、庄严的本质。三是加强穆斯林礼拜点管理。印发《关于建立穆斯林礼拜点四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穆斯林礼拜点主麻日值班、陌生人问询登记、讲经讲道报备和信息报送四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管理工作。落实“开斋节”“古尔邦节”“主麻日”等重大节日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联合属地街道、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指导属地“三人驻堂”小组落实“四包责任”,协同抓好服务管理。与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联谊活动,增进“五个认同”,持续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利用春节、重大节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排查。1、2月下旬,市民宗局下发《关于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排查工作的通知》,4月份完成排查工作,全市场所有关数据信息经核实校对后录入浙江省宗教信息管理系统。3月上旬,市民宗局下发《关于推进2024年民间信仰“一场所一景观一故事”》,确定年度建设计划为67处场所,4月份全市各地已落实71处创建场所具体名单。 我市有4个项目列入2024年“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2月泰顺县百家福宴民俗文化风情节、3月平阳县鳌江划大龙民俗文化活动、7月文成县太公祭活动、10月苍南县明矾民俗文化节活动均已举办。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账核算工作。4月15日下发《关于落实未建账核算宗教活动场所整改工作的通知》(温民宗发﹝2024﹞22号),针对巡察反馈未建账核算的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梳理、建立清单、逐个研判,加强政策引导和法规宣传,逐一落实建账核算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促提升,全面规范我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财物管理。截至5月24日,场所已全部完成建账核算。二是加强下放直管宗教场所的日常监管。针对下放到区的14个直管宗教场所,按照教别分解责任到具体业务处室,逐个场所开展“回头看”指导检查,并指导属地民宗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落实“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规划。出台《温州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十条举措》,制定出台《2024年市佛协督查巡查方案》《2024年市道协教务检查、督查实施方案》,在瑞安玉海堂召开温州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温州教区从严治教暨教风巡查部署会,列席市基督教两会会务办公会议,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四是协同推进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合作,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在联合调查研究和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近年来执法改革经验,于3月28日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人员配备与管理制度、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等。五是全面加强市县两级民宗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力度。5月20日举办法律法规讲座(视频会议方式),针对市、县、乡三级民宗干部,邀请市委办公室保密管理处副处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市340余人参加学习。加快推进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场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已完成旁听活动。六是持续推进“十百千万”普法工程,3月3日联合普法办、食(药)安办、公安、消防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法规讲座进宗教活动场所”系列活动的通知》(温民宗发﹝2024﹞12号),在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相关场地,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宗教法规、交通法规、食品安全法规、消防法规、互联网法律法规、防诈骗法律法规、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与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宣讲2426场次,受众8万余人次,超额完成全年2000场次任务,目前居全省第一。4月15日下发《关于在全市民宗领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温民宗发﹝2024﹞24号)在全市民宗领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恐怖主义法规宣传月活动。5月12日下发《 关于报送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拟培育名单的通知》(温民宗便函[2024]33号),完成2024年拟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名单收集,并加强创建指导力度。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研判分析。4月21日,局党组会议上专题研判分析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并专题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政策要求。4月上旬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完成了第一季度全市民宗领域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研判分析,并上报市委宣传部。 (二)加强民宗网评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市县两级民宗网评员队伍,群成员主要包括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等75人。2024年5月21日至23日,针对涉宗问题,开展网评员应急处置演练,发送网评84条,锻炼了应急处置能力,取得较好效果。 (三)加强意识形态机制建设。已起草涉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对涉宗领域意识态方面三类常发现象,通过6-8个工作步骤,形成处置闭环,确保涉宗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五、关于“形式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精文简会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精文简会的问题整改,把“精文简会”“基层减负”作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精文简会的相关文件精神,逐年压缩办文办会指标,2024年核定发文指标122个,较2023年下降10%。截至10月底,我局纳入统计发文数量44件,同比下降26.7%;通过合并会议、开套会等方式,精简会议,截至目前,累计办会10件(市政府下达办会指标15件)。落实专人每月统计公布办文办会数量,确保文件会议只减少、不增加。 (二)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制定市民宗局2024年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清单式明确课题分组、调研方向、调研地点、调研时间、调研对象及调研方式,确保调研不走过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修改后于5月17日下发。根据调研计划,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由6位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的6个调研组,围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天主教爱国力量培育、佛教对外文化交流、民族乡村共同富裕、联合执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质减量等重难点工作,下沉基层一线、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民族乡村开展集中调研,并形成调研提纲。根据《关于印发〈市民宗局2024年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的通知》第三点第四项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密切结合5至6月集中调研、下沉指导的工作契机,以座谈访谈、个别交流等方式,深入宗教团体、活动场所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谈心交心,进一步了解宗教界人士的思想状况,尤其是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把解决思想困惑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关心关怀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共起草调研文章6篇。 (三)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在被巡察期间,局党组立即谋划建立规范工作流程,经3次集体讨论,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依法行政、责权相当、高效便民、会商监督原则,制定出台宗教活动场所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规定,将行政审批每个环节的责任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强调违规违法后果,尤其是针对现场初审核查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自规定出台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6件。下一步要在工作实践中,全力推进《规定》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内部流程。 六、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宗教界人士体检规范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制定《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体检安排工作流程》,5月底前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名单目录库,完善审核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审核流程,防止非宗教界人士参加体检,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宗教代表人士名单目录库。 (二)积极开展保密安全教育。4月17日,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4月26日,组织开展以“增强保密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保密纪律及保密制度专题学习,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规范定密程序,切实绷紧保密纪律这个弦。定期在浙政钉工作群开展保密安全教育。5月2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4第一期法律法规讲座,邀请市委办公室保密管理处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市370余名民宗干部参加。同时,落实保密委有关要求,5月31日和6月5日组织专班对单位涉密单机、10台非密计算机进行涉密安全排查。 (三)规范慰问金发放工作流程。制定《民族宗教界人士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流程》,在确保资金的情况下,先确定慰问行程再办理慰问金支取业务,并在慰问结束后,一个月内反馈慰问佐证材料。规范执行业务处室、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和办公室、分管领导财务审批流程。据查,2024年春节慰问金均已按照有关要求发放,已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慰问凭证,并完成2024年春节慰问凭证扫描提供至财务人员留档。 (四)加强财务政策法规学习。5月9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专班,对局机关《内控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将《内控制度》书面发至中层干部征求意见。及时调整了局内控管理领导小组。5月9日组织局机关干部对内控制度进行认真学习,要求全体干部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6月18日上午,王合宝副局长主持召开财务政策法规学习会,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五)梳理复核民间百神资料。集中时间对《温州民间百神》初稿进行全面梳理复核,通过进一步查询资料、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反复去伪存真和补充完善,几易其稿,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成册交稿。全书共18万字数,分绪论和十章内容,每章一个神灵类型,共收录温州民间神灵201种,逐一进行详细描述并配图。 (六)抓好机关合同规范管理。5月底前对局机关合同进行深入排查,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继续有效执行《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同管理制度》,并强化合同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合同执行的工作要求》从5个方面对合同执行进行了规范。由局办公室和政法处按照工作要求,从严抓好合同管理工作。 七、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3月11日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例会,专题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从3月份开始,已每月编发《机关党建工作参考》,提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要求。同时,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长期坚持。6月3日召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提出下步措施。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二)全面开展谈心谈话。5月7日,局主要领导、机关党建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市民宗局谈心谈话制度》,并于4月底5月初组织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全覆盖,对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和普通干部进行了一轮全面的谈话,了解掌握全体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教育提醒。 (三)强化党纪学习教育。4月启动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会议进行党员部署,通过个人自学、支部集体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初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了廉政风险信息库,实施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加强机关纪委履职监督指导,巡察反馈以来机关纪委召开会议2次。 八、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还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局党组会前均做到充分酝酿沟通,议题酝酿成熟后上会讨论,集体表决通过。 (二)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民族工作职能处室人员力量配备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民族工作力量,举办2024年温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干部培训班,提升民族工作干部能力素质。 (三)印发《市民宗局2024年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将系列制度机制在基层落实落地情况纳入班子领导下基层调研内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系列基层宗教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各项机制制度更好落地实施、发挥作用,切实提高执行力。 (四)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年度计划表,明确了党课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支部上1次党课。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部署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党支部基础性工作自查自纠。 九、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巡察期间各党支部高质量开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组领导到会列席。各支部党员在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有辣味见实效。各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把党课教育列入计划,确保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教育。4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做到实时掌握党员发展进度,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水平。4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部署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党支部基础性工作自查自纠。机关党支部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抓好自查问题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二)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6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涉及队伍建设(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人员调整等相关工作。从机构情况、人员情况、年龄结构、履职经历、中层干部情况、30-40 岁普通公务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形成了干部队伍情况综合分析材料。5月9日由王合宝副局长牵头组织局机关人事干部及相关同志再次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及职务职级晋升有关政策。组织专班对4名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进行了再次审核,已启动纠错程序。5月9日前,7名中层正职干部档案所缺的纸质材料已连同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市委组织部认可。要求全体同志认真遵守干部人事工作保密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严禁出现跑风漏气现象。4月30日,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职级晋升程序,决定将一名中层副职干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三)实施服务中心独立运行。6月28日经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决定,同意服务中心独立运行。制定《温州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独立运行的工作方案》,对温州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的性质、职能予以明确,对服务中心人员现状进行分析,由原在办公室的4名工作人员调整至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除承担原三定职能外,同时承担安全生产、网络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绩等综合性业务。 十、关于“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3项共41条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经梳理发现“网络宗教舆情引导不善”、“私聚点治理还未完全到位”两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梳理市县两级民宗网评员队伍清单,并组织开展网评员应急处置演练,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推进场所“优化整合、合理布局”。温州市民宗局积极探索,克难攻坚,灵活运用现有的法律与工作机制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优化整合、合理布局”上进行实践。指导各地贯彻落实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资规、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 (三)规范临聘人员经费发放。制定下发《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临聘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明确临聘人员工资薪酬总额控制在财政部门实际安排的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预算金额以内,按基本工资、年限、技术技能工资确定工资薪酬,并对其他任务薪资加班费和劳务费的核算及发放予以明确。劳务费规定临聘人员接到非本职岗位外的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的其他人员,参照《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规定》(温财行〔2016〕637号)标准予以发放。其他任务经费支出不再向财政追加预算,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下一步,市民宗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和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市民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强化举措,主动作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履职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全面增强干部综合素养,锻炼过硬作风,持续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问题的反弹回潮,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梳理再排查,形成动态问题清单,逐一推进整改,切实提升整改质效。始终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在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三是全力推动成果转化。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民宗工作创新的重要契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整改攻坚年、改革创新年、基层基础年建设,推动短板弱项再突破,优势领域再提升,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以更充分、更全面、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省有示范、同行有影响的目标,全力推动我市民宗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215677;电子邮箱87284741@qq.com。 中共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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