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0/2024-00012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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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民宗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9号),和省民宗委《关于2024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尾款部分)使用管理的工作提示单》,现调整市民宗局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并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4年“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及时拨付、规范使用资金,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抓好落实,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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