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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90/2024-00012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11:29:31  来源: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民宗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9号),和省民宗委《关于2024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尾款部分)使用管理的工作提示单》,现调整市民宗局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并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4年“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及时拨付、规范使用资金,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抓好落实,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202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项目

资金(万元)

1

文成县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创建补助资金

8万元

2

苍南县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创建补助资金

8万元

3

平阳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建设补助资金

44万元

合计

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