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90/2021-00001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民宗发〔20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CC06-2021-0001 |
各县(市、区)民宗局,龙港市民族宗教侨务局,瓯江口、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宣部,雁荡山管委会文化宗教局:
根据法治政府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温民宗发〔2016〕83号)
2. 市民宗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温民宗发〔2017〕5号)
以上相关文件省民宗委已于2019年底予以重新修订,我市相关工作执行以省民宗委相关文件为准。